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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:法门初启 (第1/1页)
午後的yAn光,透过榆影茶肆後院的竹叶洒下,斑驳地落在凌樱手心的玉佩上。那一道青线,像是一笔未完的字,隐隐牵动着x口的盟印。 苏青荷望着他,声音温静却带着力量:「既然你说敢,那便是敢。只是,这一步,不再是对人,而是对法。」 凌樱点头,目光坚定:「若印真为不争,便不止是刀光血影里的一线生机,也该在律与理上开一扇门。」 城衙会议 翌日清晨,魏县尊召开「关城议事」。场所选在衙门大堂,桌案一列,两侧坐满各方代表—— 南商联行帐房,手里转着摺扇; 城中药局与义仓掌事,面sE忧虑; 几名身着黑衣的「暗影司」冷冷旁观; 甚至还有数名士子,手持竹简,似是旁听。 魏县尊面sE凝重:「昨夜救济门、清洁门虽立,但城中仍有疑声。商言利,民言命,官言责——今日必须立一条公约之法,以安众心。」 帐房立刻冷笑:「公约?谁立?县尊一句话,便能盖过我们联行百户生计?」 魏县尊眉心微蹙,正yu回应,凌樱忽然上前一步,将盟印放在案上。印虽无字,却似自带清气,堂中喧声顿止。 凌樱语声平稳:「此印,不压你们,不夺你们。它立的,只有四字——不争。今日若要法,我愿以印立法门。」 士子们眼神一亮,纷纷举笔。 法门四则 凌樱将手按在印上,缓缓开口: 一曰:命先於利。 「凡遇灾疫、饥荒,救命者先於逐利者。商贾不得以财夺路,官不得以利弃民。」 二曰:序先於力。 「入城者,依急重、老幼次序,不以财力、权势争先。违者,责以律法。」 三曰:责先於权。 「官府立门,须以责任为先,不可推诿。若因贪墨失责,则罢官论处。」 四曰:法先於刀。 「自此门起,争端不得以刀决。若有违,盟印为证,全城共诛。」 四则一出,大堂静得落针可闻。 争辩与落印 帐房脸sE铁青:「少年人!你凭一枚无字之印,就想压我联行数十年规矩?」 凌樱平静回望:「若你信的是规矩而非利,那此印与你无争。若你所守只有利,那便是与全城之命争。」 魏县尊霍然起身,朗声道:「此法,我魏某以县令之职同印立之!」 他将手中官印与凌樱的盟印并排放在案上,重重一按。刹那间,堂中似有一GU清风散开,将争吵的气息压下。士子们齐声高呼:「此为法门!」 帐房哑口,暗影司之人冷冷一笑,却不再出声。 夜後的暗影 议事散去,魏县尊留下凌樱,低声道:「你立的,不只是门,而是一道界。从今往後,若此法能行,便会触及朝廷权柄。」 他顿了顿,目光深沉:「暗影司不会就此罢休。你要小心。」 夜sE沉沉,城楼之上,一道黑影负手而立,低声喃喃: 「盟印……果真能触及法?既如此,下笔之时,便该有人来改你这一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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