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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|火烛家法?私刑落定 (第1/3页)
宴会厅内,全场仆役低头屏息,不敢多看一眼,气氛僵y到几乎要窒息。 忽然,「噗通」一声。 玛莉安双膝重重跪下,俯身叩地,声音颤抖却无b坚决: 「小姐,是奴婢的疏失!这样的火烛错误,若真酿成灾祸,後果不堪设想。奴婢知罪……愿接受任何处罚,绝无半句推诿!」 沉默片刻,老管家亚瑟忽然低沉开口,声音沧桑却铿锵: 「既然知错,那你也该清楚——」 他顿了顿,目光凝重地扫过全场: 「领主大人多年来定下的规矩:凡是差点因疏失而酿成火灾者,必须接受什麽处罚。」 话音一落,全场齐齐心头一震。 「火烛之刑」——那是卡洛琳家族最严苛的家法之一。 凡仆役若因失职,差点酿成火灾,必须在全员面前跪地伸手,四肢掌心向上,以烛蜡滴灼为惩。 每一肢至少滴满十下,若在其间手掌颤抖、收回或打翻烛蜡,便要重新开始。 这规矩自老领主时代便立下,至今数十年从未更改,因为「火是庄园最大的禁忌,任何人都不得玩忽」。 有人在角落吞咽口水,有人偷偷颤抖,却无一人敢多发一声。 这是所有仆人心里最恐惧却又最明白的规矩—— 能赏就必须能罚,铁血与纪律,正是卡洛琳家威严不容挑战的根基。 宴会厅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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